侵犯版權|涉非法串流轉播收費足球賽事 IT男與六旬父被捕
撰文: 曾秋文
發布時間: 2024/09/24 12:37
最後更新: 2024/09/24 15:53
海關首次利用版權修訂條例下「傳播權利」拘捕兩名男子。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版權及商標科技罪案調查組高級調查主任蔡俊威表示,近日收到版權持有人舉報,有人以非法串流技術向公眾傳播足球直播賽事,海關調查後,日前(22日)在樂富一住宅單位拘捕兩名男子(43及69歲),他們是父子關係,在單位內檢獲一部收費電視的解碼器、一部非法串流伺服器、一部遙距伺服器的手提電話、一批電子設備及影音器材等,估計約值2萬元。
其中43歲被捕男子報稱為電腦從業員,海關調查後,相信有人首先登記收費電視用戶,再用串流技術及自設網頁發放海外足球賽事,人員經電腦法證協助下,在足球賽事直播其間,鎖定發放用戶的 IP address及進行搜證,在其中一場球賽播出時,最高峰時期有約200個用戶進入收看,海關呼籲市民應尊重知識產權,調查仍然繼續,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兩名男子已保釋後查。
根據去年最新修訂的版權條例,新增第119(3)條,就侵犯傳播權利訂定的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4年,並可就每項版權作品處第5級罰款(即港幣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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